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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隨機殺人影片留言「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」 桃檢依恐嚇公眾罪嫌火速偵結起訴

2025-12-23

【Lai傳媒、記者爆料網/周庭慶/桃園報導】桃園市1名51歲唐姓男子,12月19日北捷發生隨機殺人案件晚上在Threads看見「北車、中山站無差別刺人」影片時,竟留言「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!」引起網友恐慌報警。台中市清水分局21日逮捕唐姓男子,桃園地檢署今(23)日依恐嚇公眾罪嫌偵結起訴,建請從重量刑。

 

桃園1名唐姓男子在北捷隨機殺人影片留言:「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」,遭桃園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罪起訴。翻攝畫面   


起訴書指出,51歲唐姓男子本月19日晚間8時44分,在桃園市中壢區永安八街住處利用手機上網,於社群軟體Threads以暱稱「starzero0909」帳號,在民眾張貼內容為「操你 幹 什麼人渣 北車煙霧彈 中山站,煙霧彈/無差別刺人 是同一個嗎 不平的夜晚,請大家注意安全」之影片貼文下方留言回覆:「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!」加深社會大眾恐懼,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,而涉犯《刑法》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。

檢察官認為,被告明知社會甫因無差別殺人事件而陷入惶惶不安,仍以上述言論加深社會不安,縱使係出於博取關注或吸引之心理,但刻意利用社會正處於高度恐慌狀態之公安事件作為素材,以附和、認同暴力之方式換取關注,顯示被告將社會恐慌與公共安危視為可資利用之工具,而未將公共安全與他人生命納入其行為節制之考量,缺乏對於法律之基本尊重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

桃園地檢署指出,社會大眾正承受重大犯罪傷亡事件之恐懼,死傷者及家屬亦亟需撫慰之際,本署絕不容任何利用此事件加深民眾恐懼之行為,並已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「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」,對於涉及網路、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危害公眾安全案件,統一由該小組檢察官,秉持嚴查速辦原則,即時應變積極偵辦,以遏止恐嚇暴力風氣,維護社會安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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