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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11月開徵!誰要繳、何時繳一次看懂
2026-11-05
視傳媒記者蔡小雪/苗栗報導

地價稅已經開徵,您收到稅單了嗎?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,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,民眾應留意納稅義務人認定、特別稅率申請期限及繳納時間,掌握三大關鍵日期,避免錯過申請期限或逾期繳納。
8月31日是納稅義務基準日
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,即使土地在當年度其他時間買賣,仍由8月31日登記的所有權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。
9月22日前申請特別稅率及減免
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其他特別稅率、減免條件的民眾,應於開徵40日前,也就是9月22日前,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原則上須等次年度才能適用。
11月1日地價稅正式開徵
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的土地,會合併計算地價總額,依法核算稅額並開立一張繳款書,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;截止日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。
稅務局提醒,逾期繳納地價稅,每逾3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0%,呼籲民眾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繳納。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,可向稅務局申請補發;對稅額有疑問,或想了解地價稅相關規定,可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總局037-331900、竹南分局037-4722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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