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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上路半年僅有30件 蔡宗豪批電動機車政策無效籲市府重檢補助制度
2025-06-19
【視傳媒記者/黃雋淮臺南報導】
台南市議員蔡宗豪於今(19)日在議會自由發言質詢時,針對環保局推動的「電動機車電池月資費補助」政策提出嚴正批評。他指出,該補助上路至今,僅有30件申請,顯示制度設計與市民實際需求脫節,根本是「看得到、吃不到」的補助機制。
▲補助上路半年僅有30件 蔡宗豪批電動機車政策無效籲市府重檢補助制度。(記者黃雋淮 翻攝)
蔡宗豪表示,目前補助對象僅限外縣市移入並新購電動機車者,或臺南市購買二手電動機車者,卻排除臺南市民眾新購電動機車的情況,補助不照顧在地人,合理嗎?黃市長說明,會針對政策檢討,提倡綠色運具是台南的目標,若是未設限制恐會產生諸多問題。蔡宗豪進一步詢問市長,為何設限是二手車?黃市長則表示不清楚,會通盤檢討並改善,也納悶為何要設限買二手電動機車,是要促進二手機車的交易嗎?
▲環保局澄清,目前除了購買二手電動機車外,因就學、就業或搬遷至臺南的車主也能申請月租費補助,補助額度以不超過月租費500元。(記者黃雋淮 翻攝)
蔡宗豪也將高雄市的作法提出作為比較,台南領先全台提出電池月資費補助,卻在身分資格上卡了許多限制,讓政策實行成效不如高雄,有違淨零碳排的初衷。並指出高雄以電池顆數直接補助,每顆3,600元、兩顆7,200元,申請流程簡單明快,也沒有其他資格上的限制。要求環保局三點改進:一、擴大補助對象,納入臺南市新購車主;二、簡化申請流程,取消繁瑣合約要求;三、確保政策落實,不讓補助制度變成空轉預算、虛耗資源。市長回應,會全力檢討補助資格。
對此環保局回應,提及僅購買二手機車才能申請月租費補助的部分,環保局澄清,目前除了購買二手電動機車外,因就學、就業或搬遷至臺南的車主也能申請月租費補助,補助額度以不超過月租費500元(即電池月租費49%)為原則,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達6,000元。
為簡化申請流程,自今(114)年4月起已提供更便捷的申請方式,民眾只需上傳APP合約畫面截圖即可完成申請。為讓市民清楚了解補助內容,市府已透過機關學校、車商、公會、工會、外送平台等多元管道推播宣導訊息,並透過電子媒體與社群平台加強曝光。
另針對不同族群(如學生、就業人口、移居者或購買二手車者)及市民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,環保局也製作客製化宣導圖卡,並透過市府官方LINE、臺南環保通APP及特定LINE群組(如機車業、工業區社團等)發送,鼓勵市民踴躍申請使用。
截至6月15日,已有31件申請月租費補助,另有417輛電動二輪車為舊換新換購案,新購則達577輛。市府將持續優化補助政策,推動綠色交通生活化。